2016年6月15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东昌居正式挂牌,表明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的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改革迈出标志性步伐。这也是中国第一个以“居”命名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
海南农垦共有40个国营农场,大部分远离市、县、乡镇所在地,在时代浪潮中逐步落后。
2015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对农垦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实现农垦“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目标。
2015年8月,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设居”的改革模式,“居”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自治组织,由政府授权和购买服务方式来承担农场改企转制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农垦选定了保存农垦原有建制较完整的东昌农场作为首个试点,设立“东昌居”。
在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历经6个月,12次改革方案修改,设立东昌居的工作方案终于正式出台。东昌居的承接政府单位海口市琼山区、农垦社会属地化指导单位省民政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完善了东昌居的组织架构构建,调配人员到岗培训,明确工作制度和宗旨。
主要意义
设立东昌居,有利于东昌农场改变“政企合一、社企不分”的状况,轻装上阵,专心致志发展产业、做强企业;有利于东昌农场职工居民享受更加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有利于海口市、琼山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有利于为其他市县、其他农场提供借鉴,更快更好地推进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市县是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改革的责任主体,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承接任务。各农场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在移交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大力推进企业化改造,大力发展“八八战略”相关产业,奋力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
在新一轮农垦改革中,海南省把农场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化改革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结合起来,在东昌农场成立隶属于大坡镇、定位为群众自治组织的东昌居,根据政府授权行使社会管理职责,受政府委托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居”的名称借鉴了中国古代行政治理单元中“里、亭、甲、保”等叫法,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元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下一步,海南省将采取设镇、设居、连人带事纳入周边乡镇管理等多种方式,全面展开农场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市县的工作。
机构设置
东昌居设立居长1名、副居长1名、居长助理2名,提倡党支部书记、居长“一肩挑”,党支部委员与副居长、居长助理交叉任职;居民服务站设专职工作人员17名,全部由政府提供购买服务。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通过民主方式,依法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如果任期内提供服务让老百姓不满意,将会被解聘。
作为基层组织,东昌居将承担着民政、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等14类99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机构下设立便民服务点和36个居民小组,以扁平化管理来提升机构的办事效率,减少行政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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